(一)农户申请。养殖户提前向所在村委会如实报备申请养殖品种、存出栏头(只)数。由购买主体(脱贫户、监测户)凭购买有效凭证,经所在村委会核实实物并出具书面证明后,由村委会统一向乡镇提出奖补申请。
(二)村级初验。村委会接到脱贫户和监测户报备申请后,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养殖情况实地核查,留取影像资料,佩戴耳标。符合条件的由参加核查人员和户主签字确认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复核。
(三)乡镇复核验收。乡镇人民政府对奖补对象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填写《商都县2024年度基础母羊及饲草料奖补项目验收表》,对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奖补资格,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奖补对象在农户所在自然村及行政村进行同步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再次公示7天,期满且无异议后,由乡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兑付奖补资金。
(四)资金兑付。验收合格后,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