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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商都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06 15:54 作者: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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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2024年商都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都县生态广场北党政大楼主楼206办公室,电话:0474-691712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商都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坚持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政策文件、重大会议、财务信息、提案建议、公众参与等政府信息,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重点领域信息,力求做到详实规范、公开透明。2024年,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602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0条,政务动态信息2937条,政府信息公开3061条。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538条。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着力从解读机制、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全年发布解读材料11篇,图解政府常务会议13次。

二是着力加强解读回应。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三同步”,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同步公开图片、文字、访谈等多元化形式解读,并将文件与解读关联,提供电子版下载链接,全年共发布解读11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全年共办理县长信箱31条,平均答复时间4-5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公众个性化信息需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今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和实施情况页面进行了优化,持续推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着力建成高质量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统一发布,及时做好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使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审查力度,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政府网站建设逐步优化。结合新时代群众需求,对政府网站功能建设、网页展示、栏目设置进一步进行了优化。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更加规范。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等备案程序,优化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加大对利用率低、功能相近账号的清理整合力度,对全县23家政务新媒体资源进行了整合,有效防范“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时政要闻以及县情动态,今年以来,“商都县人民政府”发布信息达102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实际操作等方面,通过网络视频、现场授课的方式,全年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培训会1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参加培训80余人。二是强化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检查考核计划,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考核评估,切实促进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县在推进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等方面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年来,我县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优化平台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作用。一方面强化了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的指导协调,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加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确保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能力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商都县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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