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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商都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6 09:54 作者: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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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2023商都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都县生态广场北党政大楼主楼206,电话:0474-69171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商都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强化公开时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重点领域信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详实规范、公开透明。2023年,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486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2条,政务动态信息1251条,政府信息公开3507条。二是着力加强解读回应。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三同步”,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同步公开图片、文字、访谈等多元化形式解读,并将文件与解读关联,提供电子版下载链接,全年共发布解读23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全年共办理县长信箱77条,平均答复时间4-5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明确了受理渠道、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信息,接入了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区系统,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内容与形式。今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依法依规办理答复,未发生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审查力度,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政府网站建设逐步规范。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市政府政务公开办集约化工作要求,及时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升级改造工作,大大提升了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同步完成了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工作,有效保障了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获取网站信息的需求,切实提高了信息无障碍水平,网站逐步趋于规范。二是政务新媒体更加集约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着力将“商都县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打造成了集公开、宣传、服务、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账号。同时更加注重信息发布的常态化与时效性,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时政要闻以及县情动态,今年以来,发布信息达1538条。整合全县24家政务新媒体资源,全力构建了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与政府网站联动展示。

)监督保障情况全面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水平,开展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线上、线下培训会,及时调整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分管副县长亲自抓,部门负责同志协调抓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6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和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有待强化。

针对上述问题县政府重点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方面继续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继续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工作任务,督促部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强化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商都县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我县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工作重点,制定了《商都县2023下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指导推进全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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