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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商都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17 11:06 作者: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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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商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商都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都县政府办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县党政大楼206房间,电话:0474-691712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商都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一是及时更新平台内容。2022年,商都县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3186条,政务公开信息发布53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618条,概况类信息36条,发布政府公报4期。“商都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433条,全年总浏览量约2186万余次,平均每天点击量300次。二是着力加强解读回应。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利用图解、媒体评论等形式解读政府文件,发布政策解读22期,其中:图解1篇,媒体评论文章7篇,文字解读14篇。受理县长信箱153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到100%。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2022年政府办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6件,均通过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申请,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已全部按照要求依法依规答复,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及相关责任制度,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运行。同时加强纸质版和电子版政府公报出刊质量,2022年出刊政府公报4期,累计刊载各类政府信息24条,免费发放200余册。

(四)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在县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及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依申请公开等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等服务。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公布我县政府信息实时动态,及时公布政策、法规,办事服务等事项,拓展了政务公开领域,畅通了政务公开渠道,极大得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同时集中力量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主账号,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及时清理整合,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一年来,共关停2家公众号,清理公众号1个,剩余24个微信公众号运营稳定。

(五)监督保障情况:开展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调整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同志协调抓工作机制。同时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表》,把牢信息发布内容的质量关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日常管理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们要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未及时上报公开信息的单位适时进行通报,指导、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动本级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健康运行。同时继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商都县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乌兰察布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乌政办字〔2022〕30号),结合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和我县政府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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