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如下:
邱俊杰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分管审计局。
张 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人民防空、财税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应急管理、统计、医疗保障、机关事务服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政府办(外事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发展研究中心、合作交流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达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驿商农旅发展有限公司、弘信投资有限公司、驿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诚诺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驿通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局。
联系人大、政协、人武部、党校、编办、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残联、文联、档案馆、新华书店、消防救援大队、国家统计局商都调查队、税务局、金融监管支局、农发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内蒙古银行、蒙商银行、信用联社、人险、财险。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新国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协助县长负责京蒙对口帮扶、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投资促进中心。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天宇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协助县长负责卫生健康、中央企业定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勇县委常委、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湿地保护、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湿地保护中心。
联系住房公积金中心。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国文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民政、民族事务、退役军人事务、创城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族事务委员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崔峙巍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维护社会稳定、信访维稳、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并负责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晔宇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农牧业和农村、乡村振兴、科学技术、水利、供销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农牧局(乡村振兴局)、科学技术局、水利局、供销社。
联系气象局、科协。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雷国平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建设、交通运输、商贸物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并负责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联、供电公司、邮政分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火车站。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