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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都县委员会办公室 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都县乡镇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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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260117084189/2023-000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其他
发文机关: 中共商都县委员会办公室 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6-14
文号: 商党办发〔2023〕7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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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中共商都县委员会办公室 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都县乡镇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持续巩固乡镇改革成果,加快完善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编办联合转发《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乌机编办字〔2023〕2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细化制定《商都县乡镇职责事项清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商都县乡镇职责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商都县乡镇职责事项清单.xlsx

中共商都县委员会办公室

                         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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