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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商都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1 16:53 作者:商都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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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关于温暖工程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我县供热领域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供热质量,提高我县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供热保障工作实际,经商都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2024年我县计划投资5515万元,通过新建、改造供热管线20年以上和20年以内存在“跑、冒、滴、漏”、热损失大等问题的管道27.26公里;推行室内温度监测300户;全面解决我县供热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焦点问题和弱项短板。

2024年2月,排查阶段。以住宅小区为单元逐栋逐户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开展“访民问暖”工作。

2024年3月1日至9月30日吗,实施阶段。科学谋划编制建设项目,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抓紧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做到第一时间开工,力争在9月15日前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供热阶段。保证供热之日0:00起至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始终达到18摄氏度以上。

三、实施意义

《方案》始终以解决群众供热需求为导向,将老旧供热管网作为重点,全力排查我县运行20年以上和20年以内存在热损失大及“跑、冒、滴、漏”等问题的供热管网,同时开展用户室内温度检测试点。确保全县下个采暖季供热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投诉大幅降低,集中供热制度更加完善,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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