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以招商引资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本分工。
二、主要内容
分工明确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全年外出招商次数需达24次以上,全县各任务单位(部门)全年要通过各种招商方式和渠道力争新签约招商项目任务数75个以上(含辉腾锡勒绿色经济开发区),新签约项目立项手续办结率达到90%以上,开工率达到70%以上,竣工率达到45%以上。其中国内(区外)项目到位资金24亿元以上,实际使用外资0.62亿元以上。所招项目必须在500万元以上,且每个招商组完成300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达到任务项目数三分之二以上。
三、实施意义
该分工有利于大大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为招商引资提质提效,以招商引资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