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评估主体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完成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中车商都产业园区30万千瓦绿电供电项目配套110千伏接网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正和路13号
联系人:母泽林
联系电话:15247453403
三、“第三方”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建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东波
联系电话:13948912440
四、项目建设概况
本工程为110kV送电线路,起于拟建中车110kV新能源升压站,止于220kV禄安变电站110kV侧进线间隔,新建线路亘长17.2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亘长1.2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亘长16km,导线采用2×JL3/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建设地点位于商都县、兴和县交界处,首末两端位于商都县境内,中央位于兴和县境内。其中商都县位于三大顷乡三虎地村、小海子镇三太昌村和头号村。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