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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15:11 作者:商都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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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相关经营主体:

2025年春节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规定,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县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经营主体单位提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依法依规,严格自律。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纠正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价格自律,制定合理价格。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三、严格明码标价,做到价格透明。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

四、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欺客宰客。经营者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得有虚假折价、减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商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商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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