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908号)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内发改规范字[2015]6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909号)和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乌发改费字[2017]405号)的通知精神,我局经过认真梳理,现将《商都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告,实行动态管理。
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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