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政办发〔2025〕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食药安办〔2025〕1号)及商都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各相关监管单位前期排查整治、联合验收反馈意见,确定第一、二、三批符合开办条件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共29家,现公示如下:



为保障孩子的托管安全,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托管环境,建议各位家长朋友为孩子选择公示名单中的合规托管机构。

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政办发〔2025〕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食药安办〔2025〕1号)及商都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各相关监管单位前期排查整治、联合验收反馈意见,确定第一、二、三批符合开办条件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共29家,现公示如下:



为保障孩子的托管安全,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托管环境,建议各位家长朋友为孩子选择公示名单中的合规托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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