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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关于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16:53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乌兰察布市委、商都县委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在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工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强揽工程、限定治理技术、指定治理设施、控制治理原料、恶意竞标、围标串标、强迫交易的问题线索。

(二)依靠关系网强揽业务、垄断环评、监测、验收、环保施工业务或弄虚作假非法牟利等问题线索。

(三)非法倾倒、转移、贮存、处置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组织团伙跨省非法转运牟利,强行垄断、强迫交易固废回收处置市场、暴力阻挠合规处置的问题线索。

(四)在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内,砂石、矿产开发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伴随“沙霸”“矿霸”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五)以假借环境维权诉求为由煽动群众聚众闹事、恶意缠访闹访,或是故意编造环境污染事件、恶意夸大污染危害,借助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平台,通过批量转发、扩大曝光等手段进行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敲诈勒索,借机牟利的问题线索。

(六)生态环境系统公职人员与涉黑涉恶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通风报信,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七)其他发生在生态环境领域,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扰乱行业监管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公开征集线索,常态化接受社会各界举报。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0474-6919034进行线索反映;

(二)邮箱举报:将线索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05183181@qq.com;

(三)来信来访:邮寄或直接前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生态环境分局提交线索,邮编013450。

四、注意事项

(一)如实举报。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详细注明被举报对象、事发时间、具体地点、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照片、视频、合同、票据、录音等),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鼓励实名举报。优先受理、核查、反馈实名举报线索,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坚决配合司法机关从严从重查处。

(三)线索处置说明。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将对收到的举报线索逐一登记、分类核查、闭环处置,对查实的涉黑涉恶问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办理结果。

欢迎全县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携手共同守护商都县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公平有序的生态环境治理秩序。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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