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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6-02 10:55 作者:师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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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乌兰察布市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现就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现已全程网办,不再设线下确认点,请仔细阅读公告,严格按要求完成认定。

外地高校应届毕业生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体检时间:2026年6月3日-6月18日

(等审核通过,接到可以体检的通知后再去体检)

发证时间、方式:制证完成后,在商都教育公众号平台通知领取时间,自取或者以到付快递形式发放。

三、网报地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五、认定资格种类

商都县教育体育局认定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六、网报确认机构

社会申请人可在商都县教育体育局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选择“商都县教育体育局”。

七、报名时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传,PDF格式,小于500KB)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必传,PDF格式,小于500KB)

3.无犯罪证明扫描件(必传,PDF格式,小于1MB)

4.普通话证书扫描件(普通话证书在系统核验未通过人员上传,PDF格式,小于500KB)

5.学历学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外国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学籍在系统核验未通过人员、海外留学人员上传,PDF格式,小于500KB)

6.体检报告扫描件(异地体检人员上传,PDF格式,小于500KB)

7.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实习鉴定表(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上传,PDF格式,小于1MB)

八、体检安排

商都县教育体育局教资认定体检医院为商都县人民医院(县医院体检中心)。

1.在商都县人民医院体检的、符合全部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成功后,到县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附件1),体检后一并交至医院,体检报告、提交的照片由医院统一送至教体局,不用自取、不用上传。

(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表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体检项目不同,领取体检申请表时请与体检中心确认)

2.在异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申请人,确定自己满足全部报名条件后,需先体检、取得体检报告后再进行报名(异地体检需在报名时上传体检报告),并将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附件1)自行邮寄至我局(不接收到付件)。

收件地址: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城乡居民服务中心5楼501办公室

收件人:苏文15849588930

九、认定条件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3.普通话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十、无犯罪证明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5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文件中“《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要求执行。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可通过蒙速办APP线上开具无犯罪证明。

十一、证书发放

制证完成后,将到商都县城乡居民服务大厅501办公室自取或以到付形式邮寄至申请人提供的地址。

咨询电话:0474-6917356

15849588930(仅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启用)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

商都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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