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1家食品生产企业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麻油;商标:塞谷和图形;质量等级:二级;生产日期:2025年8月16日,规格型号:1L/桶,抽样基数:4瓶;检验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T8235-2019《亚麻籽油》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8月16日共包装了2件(每件9桶),于2025年8月16日送往呼和浩特市明明笙鲜农场超市,销售价格140元/件,金额总计280.00元。
监管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该企业未召回以上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商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