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1家食品生产企业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内蒙古蒙菜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花叶芥菜;商标:蒙小菜和图形;生产日期:2025年9月1日;规格型号:500克/袋;抽样基数:9袋;生产者名称:平乡县润泰食品厂;委托商:内蒙古蒙菜食品有限公司。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内蒙古蒙菜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9月3日从平乡县润泰食品厂委托加工的规格型号为500克/袋花叶芥菜10件,单价20元/件,金额200.00元,于2025年9月6日全部销售给商都客户,单价30元/件,金额300.00元,销售金额总计300.00元。
监管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无召回。该企业利润是一件挣10元,也就是说该批产品销售利润10件×10元=1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即违法所得为100.00元整。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商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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