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我区出台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指导意见
来源: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5-20 09:46 作者:教育体育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为深入贯彻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的部署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学生假期结构、拓展育人空间,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推行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在我区全面落地实施。

01因地制宜,弹性设置假期

《指导意见》明确,春秋假制度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推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逐步推进,幼儿园可参照执行。全区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时长2至3天,鼓励与法定节假日、周末相连,形成小长假。各盟市需以《指导意见》为参考,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初二年级(面临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初三年级(面临中考)是否放假及放假时长,由各盟市根据备考实际统筹安排。

02丰富公共供给,保障假期活动质量

《指导意见》明确,各级文旅、教育、体育、科协等部门加大对优质资源供给的支持力度,鼓励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在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并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景区、餐饮、住宿等价格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

03多部门协同,破解家长后顾之忧

针对春秋假期间学生“看护难”问题,自治区多部门协同构建综合保障体系。人社部门及工会组织积极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职工将带薪休假与春秋假、周末等结合,形成“组合假期”,方便家长陪伴孩子。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动,就近就便提供公益性托管和关爱服务。对周边托管资源不足的学生,学校可开放校园安排基本看护服务,但不得组织补课。

04强化有序落地,严禁违规补课

《指导意见》明确,春秋假应统筹利用学校机动教学时间,在确保每学期教学总时长不减少、国家规定教学任务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真正把假期时间留给孩子,让学生放松身心、亲近自然。为此,文件提出“四个严禁”: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布置任何形式的书面家庭作业;严禁假期结束后立即组织考试;严禁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为确保这些要求平稳落地,自治区相关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强对各盟市的工作指导,及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措施,推动春秋假制度有序落地,切实惠及广大学生和家庭。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