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自觉履行党的政策,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睦共处,争创“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示范户”,进一步维护和巩固中华民族大家庭安定团结的和谐发展局面。
三、宗教治理
积极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邪教斗争,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传教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四、民族团结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民族歧视,尊重各民族语言、习俗和信仰,建立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和谐民族关系,共建美好家园。
五、规范日常行为
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不涉黑、涉恶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严禁偷盗、哄抢、赌博等行为,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禁止虐待老人、儿童及家庭暴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参与非法宗教等活动。生产生活垃圾按照固定地点投放,营造文明、和谐、整洁的乡村环境,提升村民整体素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六、维护公共秩序
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自觉遵守村内交通、生产、生活秩序。不占道经营、不私拉乱接、不违规用火、不破坏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七、依法保障群众权益
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助残扶弱,依法保障村民婚姻、财产、教育、医疗等合法权益,禁止歧视、欺压、侵害他人利益,维护公平正义。
八、调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坚持协商优先、调解为主,依靠村“两委”、人民调解员理性化解;不无理取闹、不越级上访、不激化矛盾,共建和谐邻里关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九、引导民风民俗
传承健康向上的传统民俗,摒弃低俗陋习;倡导文明祭祀、节俭过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尊重各地风俗习惯,不搞封建迷信,不参与低俗活动,培育文明乡风。
十、促进人居环境改善
实行“门前三包”。门前、围墙外、道路边等整个区域的卫生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染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的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染物、污水等,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十一、落实移风易俗
自觉开展移风易俗,有效抵制天价彩礼、婚嫁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提倡“厚养薄葬”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十二、志愿者服务建设
自觉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环境保护、关爱留守群众等公益活动;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在他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主动挺身而出、伸出援手。
勇进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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