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党建引领、村民自治、法治保障、德治教化,团结带领全体村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制定本规约。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明确村党组织在村级事务中的核心引领作用,落实党组织各项工作部署。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3.严格落实宗教治理要求,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坚决杜绝非法宗教活动渗透。
4.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联谊、互助等活动,夯实民族团结根基。
5.规范村民日常行为准则,引导村民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习惯,明确言行边界。
6.维护村级公共秩序,加强道路、河道、公共设施等区域管理,保障集体与个人合法权益。
7.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8.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9.积极引导民风民俗向善向好,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抵制陈规陋习,培育文明新风。
10.推进人居环境改善,明确村容村貌整治、垃圾分类、绿化养护等责任,打造宜居乡村。
11.严格落实移风易俗要求,整治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倡导节俭文明新风尚。
12.自觉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环境保护、关爱留守群体等公益活动;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在他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主动挺身而出、伸出援手。
平地泉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3月 12日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