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员、村民同志们: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广大村民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群众的行为,增强法治观念,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使其真正做到: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为规范村民日常行为,弘扬优良家风、淳朴民风,建设生态宜居、和谐稳定、文明进步的 滑家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约。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支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执行党组织决议;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带动村民共建共治共享。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理念,增强“五个认同”,践行“三个离不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三、依法规范宗教治理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严禁非法传教、邪教、封建迷信;不私设宗教场所、不组织非法聚会;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
四、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与文化差异,不做有损团结之事、不说有损团结之话;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帮互助、和睦共处,共建团结和谐村居。
五、规范村民日常行为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老爱幼、邻里友善、勤俭持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远离黄赌毒、酒驾、诈骗;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传谣。
六、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爱护道路、水利、电力、通讯、文体等公共设施;不占道、不堵路、不私搭乱建;服从村务管理,配合疫情防控、防火防汛、治安巡查等工作。
七、依法保障群众权益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落实“四议两公开”,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关爱老弱病残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对家庭暴力与歧视。
八、及时调解矛盾纠纷
践行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优先协商调解,理性表达诉求,不越级访、不缠访闹访;村“两委”、网格员、调解员及时介入化解。
九、正向引导民风民俗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文明乡风;反对宗族派性、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倡导健康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十、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落实门前三包,垃圾分类投放、污水规范处理、畜禽圈养;不乱堆乱放、不焚烧秸秆;积极参与卫生整治与绿化美化,共建干净整洁村庄。
十一、全面落实移风易俗
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抵制天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由红白理事会规范流程,树立节俭文明新风。
十二、志愿服务,共建共享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环境保护、关爱留守群体等公益活动;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在他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主动挺身而出、伸出援手。
附则
1. 本规约适用于本村全体村民、常住居民、临时居住人员及在本村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休闲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由村党组织、村委会监督执行,纳入文明户、诚信户等评选。
3. 违反本约者,批评教育、公示督促;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4. 本村规民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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