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一、社会治安
遵纪守法,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邪教等违法活动,发现可疑行为及时向村委会报告。
邻里纠纷通过协商或村委会调解解决,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加强安全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共同维护村庄平安。
二、环境治理
保持房前屋后整洁,垃圾分类投放,不随意倾倒垃圾、堆放杂物。
爱护公共设施(路灯、健身器材、垃圾桶等),损坏需照价赔偿。
积极参与村庄绿化,禁止乱砍滥伐、破坏生态,保护水源地及耕地。
三、乡风文明
弘扬尊老爱幼、团结互助传统美德,主动关心孤寡老人、留守儿童。
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抵制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减少人情负担。
提倡健康生活方式,不酗酒滋事,不传播低俗信息,共建清朗网络环境。
四、土地管理
严格遵守宅基地审批制度,不得私自占用耕地建房、搭建违章建筑。
承包土地不得擅自转租、抛荒,保障粮食安全与农业生产。
五、集体事务
积极参与村民会议、公益活动(如义务劳动、志愿服务),支持村庄建设。
按时缴纳集体收益分配款、环境卫生费等费用,履行村民义务。
六、奖惩机制
奖励:对遵守村规民约、表现突出的家庭或个人,授予 “文明家庭”“最美村民” 等荣誉,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约束:违反村规民约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依规取消评优资格、暂缓办理相关事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处理。
附则:本规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 新建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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