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村民行为,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村民要学法、守法、知法、懂法,做诚实守信之人。要积极倡导绿色环保、勤俭节约、勤劳致富的生活方式,不参与赌博、吸毒、非法宗教等活动。
二、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 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谩骂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
三、环境卫生要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各户要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卫生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做好本户周边卫生的整理和清洁;生产、生活垃圾要在规定地点处理,严禁乱倒垃圾。
四、要弘扬美德,尊老爱幼。对待老人要感恩孝顺,承担责任。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不得歧视妇女,不得恶语伤人,以强凌弱。不要奢侈浪费, 杜绝愚昧落后的思想。
五、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敞放鸡猪牛羊等牲畜,严防牲畜伤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对农作物造成破坏的要赔偿.牲畜粪便垃圾,由主人负责清理。
六、精神生活要积极乐观,科学健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喜事新办,丧事从俭, 破除陈规旧俗,提倡勤俭节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播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公共管理要积极参与,乐于实践。
七、积极参加村委会的各项会议;主动参与各项培训和文化体育活动;勇于提出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服从集体的土地建设、道路建设规划;爱护公共设施,不得侵占、毁坏集体设施。财产、物品、对农用水利设施、公益林、安全饮水、电力、网络等公共设施加强保护。
八、生态环境要积极维护,主动建设。不乱开乱采,严防野外用火,如发现火情、汛情、应急事故等,每个村民都有义务参加。对村内、户内电线定期检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对个人及饲养牲畜破坏林木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爱护公共财物:严禁侵占或私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及设施;损坏活动场所水利道路交通通讯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
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十一、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十二、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十三、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的村庄氛围。
十四、传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十五、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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