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公共场所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司法所进行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鼓励多生优生,提倡优生优育。
3.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4.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六、环境卫生
1.每个村民都有义务搞好家庭卫生和公共卫生,实行“门前三包”,保持道路畅通、清洁卫生。
2.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3.加强禽畜管理,实行圈养,严禁禽畜乱放乱跑、随地大小便。
4.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5.严禁人为,畜牲破坏花栏墙、电线、网络、健身设施,路灯、网围栏等公共设施。
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搞好民族团结
1.村民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2.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的村庄氛围。
3.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4.传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望全体村民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示通报、责令改正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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