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二、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司法所进行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三、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鼓励多生优生,提倡优生优育。
3.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4.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四、环境卫生
1.每个村民都有义务搞好家庭卫生和公共卫生,实行“门前三包”,保持道路畅通、清洁卫生。
2.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3.加强禽畜管理,实行圈养,严禁禽畜乱放乱跑、随地大小便。
4.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5.严禁人为,畜牲破坏花栏墙、电线、网络、健身设施,路灯、网围栏等公共设施。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搞好民族团结
1.村民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2.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的村庄氛围。
3.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4.传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总之,村规民约是我们共同的行为准则,我们要认真遵守,共同努力,把我们的村庄建设得更加美好。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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