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帮助,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影响社会秩序安定。
2.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3.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4.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
5.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6. 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二、消防安全
1.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 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 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 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提高村民的消防意识和灭火技能。
5. 房屋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扑救,并向村委会报告。
三、村风民俗
1.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 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 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 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 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 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邻居利益。
四、邻里关系
1.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善,以礼相待,碰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不损毁他人的财物。
2. 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当通过和平协商解决,尊重法律和公序良俗。
3. 倡导邻里守望,邻居外出走亲访友、务工经商,应帮助照看,遇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4. 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和五保户,与鳏寡孤独老人常年同住的,要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五、美丽家园
1. 爱护公共环境,保持村庄整洁,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不在道路上堆放杂物,自觉维护村庄环境卫生。
2. 积极参与"三清一改",搞好公共卫生,加强禽畜养殖管理,圈养家畜家禽,禁止敞放。
3. 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农药,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推广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施用有机化肥、缓释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 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古建筑,珍惜和保护农田、山林、水源、水产等资源,爱护公共设施、花草树木。
六、民主参与
1. 积极参与村级民主管理,珍惜自身民主权利,坚持从本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全体村民共同利益出发,认真提建议、作决策、选干部。
2. 严格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不以个人关系亲疏、感情好恶、利益轻重为标准进行推荐和选举。
3. 应积极参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认真倾听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进行表决。
七、总结
交往交融: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学共事共乐,互帮互助、共同致富;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共建和谐村居。
维护统一:自觉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与民族团结,坚决抵制、反对一切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破坏团结的言行,发现危害团结与安全的行为及时报告。
文化认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弘扬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党员带头: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带头践行,带动全村共护团结、共促和谐、共兴乡村。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