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经村民讨论、村委会批准制定本村规民约。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
2、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
3、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5、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6、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7、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8、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宣传,落实社会治理工作责任制。
9、实行村干部包社,党员和社干部包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0、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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