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是中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用于规范本村公共事务和村民行为的自治性规约。它体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民主实践,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工具。
本规约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经本村村民会议表决通过,适用于本村全体村民及外来居住人员,村干部、村民代表带头遵守,为提高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培育良好的村风、民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村规民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本村规民约旨在倡导村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携手共创美好生活家园。全体村民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坚决抵制和反对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
二、社会治安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吸毒,共同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注销;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应向村治保员汇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生态环境
人人重视环境保护,支持并参与环保活动,自觉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积极履行保护环境义务,做到人人都是环保卫士。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做影响他人居住环境和有损生态环境的事情。主动搞好房前屋后绿化,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村民要做到生活垃圾日日清扫,并将其倒入垃圾桶。严禁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放行为,严禁焚烧秸秆垃圾,严禁向河渠坑塘排放污水,保持村容环境整洁。村村公路、村内道路、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由村保洁员负责,村民应积极支持配合卫生保洁工作,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禽畜养殖户做好配合禁牧工作,不得将禽畜粪便直接排入路边,沿街住户不得有直通路面的排污口。建房、用地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四、村风民俗
邻里纠纷和社会矛盾,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良好家风,移风易俗,红白喜事由红白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五、奖励与惩罚
参加志愿服务和做好事的村民,村委会结合文明团结超市进行积分兑换奖励,表现优秀的进行表彰并向有关部门推送先进事迹。
每个村民都应自觉遵守公约,并监督本公约实施。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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