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自治区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储备库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商都县政府委托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商都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是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落实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底线、统筹协调空间发展与保护的重要抓手。根据自治区和乌兰察布相关要求现将《商都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5日,共30天。
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线留言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商都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1、电子邮箱:sdxzrzyj@163.com
2、邮寄地址:商都县城乡居民服务中心7楼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013400
3、联系电话:0474-6919640
附件:《商都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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