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我中心通过数据比对,发现李明等3人存在多领养老保险待遇情况,现对多领待遇人员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多领养老保险待遇家属在15日内到商都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同时多领养老保险待遇家属拒不退还多领待遇行为涉嫌犯罪的,我中心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多领养老待遇人员名单

商都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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