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人民政府关于翁志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8 17:10
来源:商都县人民政府 作者:政务公开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商党干字〔2025〕183、20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

翁志康同志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常浩男同志任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田仙龙同志任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尧晶晶同志挂职任农牧局副局长;

肖军财同志挂职任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井海滨同志挂职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宇同志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砚馨同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挂职干部挂职时间2年,从2025年6月至2027年6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新提拔干部试用期一年。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