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商都县易地移民工程存量楼房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商都县易地移民工程存量楼房分配方案
2015年易地移民一期工程位于商大公路北顺心小区,共建设200套住房,其中,136套已用于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剩余64套存量楼房作为本次易地移民工程。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搬迁原则与办法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居住在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地区的群众搬迁进城安置,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后续产业发展,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移民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拆除,原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同时采取群众自愿报名,填写申请书,村委会初审评议,报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县发改委备案。评议情况和审批结果等内容要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二、搬迁范围与对象
全县各乡镇有搬意愿的在村常住农业户为本次移民搬迁范围,搬迁对象认定由各乡镇核准,搬迁对象危房鉴定由县住建局负责,各乡镇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上下通力、全速推进,确保做好本次搬迁工作。
三、搬迁政策性服务性措施
(一)移民搬迁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变,土地经营权权属不变,享受的惠农政策不变。
(二)子女入学、社会救助、就业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三)县人社、教体、农科、水利、林草和工信等部门,要围绕主导产业,积极组织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为搬迁移民从事企业打工和三产服务业奠定基础。
四、搬迁自筹款的交纳及住宅楼的分配办法
(一)搬迁费用。按楼房建设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计算,除去财政补贴外,移民搬迁户需交纳自筹款每平米平均价格为1140元。(按楼层分摊:一楼1200元/平米,二楼1250元/平米,三楼1300元/平米,四楼1200元/平米,五楼870元/平米,六楼780元/平米。)同时,按4.9元/月.平米收取当年(6个月)的取暖费,按20元/平方米收取楼房维修专项基金。
(二)住房标准。户型为一梯四户(东西户面积60.71平米、中东西户面积57.59平米)。每户住宅安装防盗门,采暖形式为地暖,内墙抹白灰刮腻子,铺地板砖,卫生间贴瓷砖并配备座便,用电部分配备开关、插座等。
(三)搬迁措施。相关乡镇负责本乡镇搬迁户的具体分配,住宅楼分配时根据申请人年龄确定楼层,老年人住低层,中年人住中层,年轻人住高层。鉴于户型面积差别不大,故对申请人家庭在分配住房时不做户型分类,均以中签票标明的单元号、楼层号和房号为准。
五、移民搬迁步聚及时间安排
(一)农户提交申请、全家户口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全家照片等一式两份,相关村委会、乡镇审批后进行公示公告。
(二)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入住协议,同时由相关乡镇收取自筹款、取暖费、楼房维修专项基金和房屋产权办证费等相关费用。
(三)由相关乡镇统一到发改委领取钥匙并履行交接手续同时负责发给搬迁户。
(四)实施时间
1.2019年10月为宣传登记阶段,进一步宣传政策同时做好登记,确定搬迁对象。
2.2019年11月为分配住房、办理相关手续及搬迁入住阶段,有搬迁对象的乡镇组织搬迁户交纳自筹款、取暖费、楼房维修专项基金等,由县发改委和涉及搬迁乡镇组织移民搬迁入住。
六、移民搬迁的工作要求
迁出区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定一名领导专抓,成立专门的移民搬迁工作小组,逐村逐户、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思想工作,确保移民搬迁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易地移民搬迁政策和农危房改造政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问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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