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相关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对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规划、实施、指导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稳信访、食品安全、乡村振兴等共工作。
(十二)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和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十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内设办公室、政治(警务)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商都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机关财务预决算、经费管理、物资采购、财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受理督办、食品安全、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制定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应用和维护工作。
负责人:王杰琼0474-6917290
(二)政治(警务)办公室。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教育训练、表彰奖励、警务管理等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务公开相关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宣传工作。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维护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
负责人:张春0474-6917290
(三)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
负责人:武雯 0474-6811991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的普法宣传任务。承担策划制作各类法治文化产品相关工作,承担县司法局新媒体平台信息的审核、发布、推送相关工作。
负责人:何永军0474-6811978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办理被申请人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他政府工作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经行政复议后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应诉案件情况统计汇总工作。
负责人:王庆国0474-6811991
(六)商都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和后评估工作。
负责人:田萌0474-6811991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公证工作、仲裁咨询工作。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全局有关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受理并办理全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组织指导拟定全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承担建立全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审批制度。承担全局审批服务窗口运行和日常管理。承担“权力清单”上标准化事项的集中审批工作。承担全局行政许可证件发放和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
负责人:靳芸 0474-6919483
(八)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张向东0474-6811358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全县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
负责人:刘晓平0474-6917290
派出机构:
小海子司法所(负责人:李广0474—6917290)
七台司法一所(负责人:成永军0474—6917290)
七台司法二所(负责人:梁军0474—6917290)
十八顷司法所(负责人:乔巨录0474—6917290)
大黑沙土司法所(负责人:武建0474—6917290)
玻璃忽镜司法所(负责人:张卫0474—6917290)
卯都司法所(负责人:张建平0474—6917290)
屯垦队司法所(负责人:陆忠0474—6917290)
三大顷司法所(负责人:王广森0474—6917290)
西井子司法所(负责人:王忠0474—6917290)
大库伦司法所(负责人:贾世斌0474—6917290)
司法所主要职责: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代表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办公地址:商都县七台镇商大公路北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4—6917290
负责人:邢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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