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建于2019年2月,现办公地点在城乡居民服务中心六楼,卫生健康委员会现有领导6人;现有干部职工47人,离退休人员30人。
一、机关职能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内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管理、卫生监督、健康管理、医疗保健、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管理、人口家庭工作、传染病监测预警和防控、疫情应急、卫生与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反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四)负责协调保健对象的日常会诊、健康体检、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巡诊随访、送医送药、县外转诊“职责。
(五)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
(六)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政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和医学救援。
(八)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八)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保障和促进蒙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十)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十二)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建立健全全县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落实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医疗卫生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人才,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稳信访,食品安全、乡村振兴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商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商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县公共卫生防护网。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牧区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建立健全疾控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网络。坚持将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六是坚持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推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健全决策咨询体系,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二、机构设置
按照县委三定方案,我委内设综合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和蒙中医药股。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 责 人:冯亚伟 联系电话:0474-6919749
负责机关目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对外合作交流、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承担全委有关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受理并办理全委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组织指导拟定全委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承担建立全委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审批制度。承担全局审批服务窗口运行和日常管理。承担“权力清单”标准化事项的集中审批工作。承担全局行政许可证件发放和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
(二)规划发展与信息股。 联系电话:0474-6917754
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健康医疗大数据方针政策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健康数据收集、整理、汇总、信息传输、分析、运用;负责全县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定建设方案、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对各项目标的督查考核、验收评估和大数据的运用分析工作;负责全县远程医疗系统的建设与运用,县级平台与自治区平台连接、相关数据库的建设、推广和普及居民健康大数据的运用;负责制定平台管理办法和各项目运行管理制度,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负责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以及机关信息化技术服务。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三)疾病预防控制股。 负 责 人:陈秉昱联系电话:0474-6917245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指导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开展跟踪评价工作。协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医政医管股。 负 责 人:王正仑 联系电话:0474-6917754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五)基层卫生健康股。 负 责 人:高彦强 联系电话:0474-6919409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六)妇幼健康股。负 责 人:边秀 联系电话:0474-6919409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要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技术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找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七)蒙中医药股。 负 责 人:王亚丽 联系电话:0474-6917245
负责蒙医中医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蒙医中医文化建设、新闻宣传、健康促进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和临床用药的管理、评价,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改革发展和能力提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管理蒙医药中医药相关社会组织。负责蒙医药中医药理论、医术和药物的发掘、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蒙医药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促进蒙医药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加强蒙医药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八)卫生与免疫规划股。负责人:陈秉昱联系电话:0474-6919749
负责拟订全县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指导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凤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承担商都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
(九)应急和安全生产股。负责人:陈秉昱 联系电话:0474-6919749
应急和安全生产股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开展消防、生物、毒麻药品、医疗废弃物、燃气、自建房屋及房屋建筑结构、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地址:城乡居民服务中心六楼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4—6919749
负责人:郭剑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