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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交通局简介
来源:商都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06 17:40 作者: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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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交通运输局是商都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商都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于1984年,局内设四个股室,综合办公室、工程技术规划股、运输服务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监督管理股。

一、机关职能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划;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参与拟订物流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等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相关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相关行政许可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监督管理工作。

(六)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调控全县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七)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八)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稳信访、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相关部门在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职责上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级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批,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2. 与相关部门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农牧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体育部门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苏木乡镇非运输船 舶由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部门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3. 与相关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二、机构设置

县交通运输局内设四个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承办局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和对外联络;承担综合性文件起草、文电运转、公文处理、政务值班、印鉴管理、重要事项督查、保密、档案、信访、编史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指导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机关后勤工作。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干部监督、培训教育、工资社保、年度考核、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政策调查研究,承担改革协调工作;指导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普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制定交通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内部控制分外人牵头工作,承担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以及建设资金的请拨款工作;承担一般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决算编制、政府采购、信贷、利用外资等有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行业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计;组织实施并指导行业内部各项审计工作;审查和评价行业内部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负责人:韩旭 联系电话:13947460492 0474—6917007

(二)工程技术规划股。拟定全县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物流业及其它相关规划工作;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制度、标准;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

负责农村牧区公路、国边防公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交通科技项目申报、协调、行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配合交通系统公路工程学会开展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负责人:李海峰 联系电话:13947441188

(三)运输服务股(行政审批股)。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参与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内道路旅客运输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客、货运站场建设计划的申报及验收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渔船检验、渔船监督管理;

负责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监管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承担公路统筹调度、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人:高 军 联系电话:13847466788

(四)安全监督管理股。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监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配合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人:于建军 联系电话:13948848485


办公地址:祥和广场东

联系电话:0474—6917007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任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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