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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5:37 作者: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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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商都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内蒙古商都县七台镇森林防火大楼4楼,电话:0474-69197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商都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深化服务理念,拓展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力保障了广大社会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6条,满足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需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以及网上申请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提升公开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我局相关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商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商都县‘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并安排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更新、修改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健全监管措施,认真对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严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内容“重形式轻实效”,聚焦核心职能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对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物资使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的具体进展、数据详情公开不够细化,难以满足公众知情权与监督需求。

2.内容供给缺乏差异化,未针对企业、群众、社会机构等不同受众的需求分类施策,存在“一刀切”公开现象,导致有用信息获取难度大。

3.动态信息更新滞后,应急预案修订结果、权责清单调整内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等时效性强的信息,存在发布延迟甚至遗漏情况,影响政务公开的权威性与实用性。

4.互动回应机制不健全,对群众通过咨询电话、留言板等渠道提出的问题,存在答复不及时、内容不具体的问题;在应急预案制定、重大政策出台等工作中,事前公开、听证座谈等公众参与渠道不畅,未能有效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我局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开工作。1.优化公开内容体系,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及责任股室,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双公示”、灾害救助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及挂牌督办情况等核心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细化公开颗粒度。2.推行分类公开机制,针对企业关注的执法标准、许可流程,群众关心的避险指南、救助政策,社会机构关注的应急资源共享等不同需求,搭建差异化公开专栏,提升信息供需匹配度。3.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对应急预案修订、权责清单调整等动态信息实行“即时更新、每周核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时效性与准确性;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登记、审核、答复全流程,保障公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商都县应急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都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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