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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13 17:09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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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2025年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祥和公园东,电话:0474-69176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在商都县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和责任制度,强化了制度保障,推动了工作规范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平台,我们系统公布了相关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及办事服务事项,进一步拓展了公开领域、畅通了信息渠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统筹推进,通过建章立制全面规范公开要素与流程,构建了从源头到发布的闭环管理体系。现已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班推进、业务部门联动落实”的三级责任机制,实现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领导班子坚持带头示范与动态督导相结合,建立常态化抽查与专项督查机制,对各类公开载体实行定期巡检与动态监测,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公开信息覆盖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一是部分中心、股室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未能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发布相关政务信息,与局办公室在信息同步、协同发布等方面衔接不够紧密;二是公开信息分类标准不够清晰,内容归类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影响了信息查找的便捷性与系统性。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文件要求,重点强化了跨部门协调机制,优化了信息报送流程,并明确了信息分类指引,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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