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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商都工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15:21 作者: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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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2024年商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都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政府后院工信局2楼,电话:0474-691934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工信局三务公开情况:党务42条、政务28条、财务1条,政务信息报送 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认真召开工作会议,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把握好工信局职能职责,主动发布工业领域重要动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信息热点,在有关惠企政策、助企行动、专项资金申报及时公开;商贸领域促销活动、“以旧换新”动态及时发布,深入做好涉企、商贸领域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监管措施,认真对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监督,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在数量上有待提升,公开范围和内容上继续深化,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了有关制度,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以及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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