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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6:51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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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都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都县城乡居民服务中心8楼,电话:0474-691903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商都分局在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30余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51条,微博发布95。满足了社会公众对商都分局公开信息的查询需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商都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及时公开了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联系电话,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为责任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督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需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程序运行后在法定时间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商都分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上传部门工作动态、工作信息简报,生态环境知识、办事指南等事项,极大的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动员干部积极参加全县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提升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公开信息不全面不及时,政务公开工作中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上网公开,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存在滞后,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改进措施: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部门具体要求,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2024年商都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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