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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1-19 13:23 作者: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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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2023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都县生态广场北党政大楼主楼206,电话:0474-69171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政府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政府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486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2条,政务动态信息1251条,政府信息公开3507条,发布解读23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全年共办理县长信箱77条,平均答复时间4-5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依法依规答复,未发生诉讼复印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标注。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确保内容表述规范、权威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今年以来,开展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升级改造,完成了政府网站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重构重塑门户网站公开常务会议、政策文件库等各专题专栏。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着力将“商都县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打造成了集公开、宣传、服务、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账号,今年以来,发布信息达1538条。

)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定期督促更新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一年来,我们积极邀请上级领导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积极参与自治区级、市级政务工作相关培训,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商都县政府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自治区下发的《2023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政服字〔2023〕100号)和《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乌政办字〔2023〕33号),制定了《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商政办字〔2023〕5号),持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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