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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1-15 13:19 作者:郝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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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商都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都县公安局西附楼,电话:0474—69169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商都县公安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530件。2021年,我局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申请。没有因信息未及时公开、依申请未回复而对我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结合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开设并完善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改革、警务信息等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最大程度服务群众,创新优化措施,在传统警务事项办理基础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求助途径,实现快速求助,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关政务公开专题推进会,传达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各警种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包括数量上的提升,还有公开范围和内容上的深化;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解读形式应该更丰富;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要加强和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本单位年度重点任务以及公众关切的领域,全面展现重点事项的公开情况,公开数量进一步增加;二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认真执行政策解读制度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现场宣讲等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三是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工作人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业务学习。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解释沟通,加强与法制部门、法院、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机构人士的协调会商,进一步降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商都县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商都县公安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针对2020年政务公开的不足之处,积极改进,加强内容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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