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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0-01-04 12:33 作者:马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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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方式、受理、登记、回复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证,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肩承“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宗旨,以稳定工作保证、细化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来提升工作效率,通过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切实方便政府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监督。

(一)稳定工作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以此不断规范此项工作的业务流程,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细化工作要求。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我局密切关注有关政务公开的各类法规、文件的调整情况,由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保密管理,对即将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认真开展工作。在政务公开及相关工作中,落实工作因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最为关键。为便于工作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有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2019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3条。

2.2019年我局在门户网政务公开信息一栏中,更新了单位简介、领导成员信息、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惠民(服务)事项。

3.2019年我局无申请公开情况。

4.2019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5.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涉及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1

1

规范性文件

0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掌握的还不够好;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梳理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实效性。三是多渠道、多形式,  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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