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商都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12:29 作者:张春霞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商都县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我局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方式、受理、登记、回复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证,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1条,惠民事项2条,年度公开年报1条,政策文件4条,部门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明确受理机构为商都县信访局办公室,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以及网上信访等内容。2022年度无新收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和县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我县2022年全年信访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重点信访事项及常态化信访事项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三务公开”平台。按照市信访局及县政府相关要求转载政策法规及政务动态,2022年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类信息共3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政务公开及相关工作中,落实工作因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最为关键。为便于工作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特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严格公开程序,形成了信息管理员阅办,分管领导审批的信息发布机制,把牢信息发布内容的质量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解读方面有待提高。

下一步,县信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策解读与回应,加强解读回应力度,提升政策解读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多样性,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事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真正做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工作透明、廉洁高效。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