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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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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2023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都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都县信访局,电话:0474-691736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3条,年度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受理机构为商都县信访局办公室,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以及网上信访等内容。2023年度无新收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和县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我县2023年全年信访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重点信访事项及常态化信访事项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三务公开”平台。按照市信访局及县政府相关要求转载政策法规及政务动态,2023年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类信息共35三务公开公布各类信息30条,其中党务信息13条,政务信息16条,财务公开1条

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务公开及相关工作中,落实工作因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最为关键。为便于工作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特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严格公开程序,形成了信息管理员阅办,分管领导审批的信息发布机制,把牢信息发布内容的质量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上未引起足够重视,在信息发布上没有时间观念,失去了时效性。同时发现存在校对文档不仔细、格式不规范、没有统一标准的问题。

2.公开方式较为单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存在缺乏实质性内容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要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增强时间观念,在信息撰写好第一时间审核发到平台,认真细致核对文档,尽量做到万无一失。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信访局商都县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真正做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工作透明、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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