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商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11:50 作者:张春霞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商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商都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都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政府后院工信局2楼,电话:0474-691934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工信局各子栏目分门别类、准确、规范地发布公开各类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依托“三务”便民服务平台,主动公开工信局惠企政策及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和掌握。没有因信息未及时公开、依申请未回复而对我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县委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以及网上申请等内容。2022年线上线下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完善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立足工信局职能职责,主动发布重点领域工作动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信息热点,深入做好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健全监管措施,认真对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严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学习并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距离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例如政务公开的主动性还需加强,信息的有效性还需继续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方式、内容、渠道,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在政策解读方面,也要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强化回应关切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商都县教育体育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商都县工信局在 “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发布政务信息43条,党务信息39条,财务信息2条。乌兰察布12345平台办理求助及咨询类服务总计18件。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