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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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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2023商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室联系。(地址:七台镇新风东路  电话:0474-69194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公开公示行政许可2469件,行政处罚4件,无新制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全年共接12345平台市民投诉、求助案件1226件,12315平台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561件,已全部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2万余元。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40批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366户,其中注销16户,异常29户,抽查结果全部公示。本年度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程序。全年所公开内容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加紧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抖音官方账号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执法视频、图片等音像资料,通过“商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商都”及时公布市场监管工作信息简报86期,通过“商都县‘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及时公布政务、财务、党务工作情况,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市场监管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事项等提供了详实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极大的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采取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定期对网站栏目进行排查梳理,对信息准确性、功能实用性进行核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科室对信息发布还不够重视,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公开信息质量与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局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予以加强。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民政领域各类信息,来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二是通过分工负责、专人专责等方式,分解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充实和配强信息人员队伍,组织信息公开针对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增强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商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担负的市场监管职责,按照《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将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到了各职能股室,明确公开事项清单,压实公开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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