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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1:38 作者:张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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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祥和公园东,电话:0474-69176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成立了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承办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平台管理,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常抓不懈;其次,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对涉及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群众的反映和投诉做到及时登记办理、及时整理和反馈。再次,加强政务窗口建设,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年富力强的2名同志到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工作,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制订和完善了窗口建设的相关制度,制定实施了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了政务窗口工作,促进了行政事项的公开,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公开内容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行政事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以下重点工作内容,并进行及时公开:一是公开了机构概况,包括机构职能和领导分工;二是公开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三是公开行政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审批。2021年,办理行政许可件29件;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住建部门依职权类事项29项;四是随时解答各类网站中群众的问题;五是及时公开、随时发布、更新住建行政工作动态。同时,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6917605)。向群众公开、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文件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政府信息的效力、分类,确保入库信息要素齐全、分类规范,便于调取使用,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使用能力。完善规章,强化管理。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这些制度操作性强,在管理上改变了过去人管人的老路子,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约束人,实现了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利用横幅、宣传栏等向社会公示信息,对群众在12345热线投诉快速处理,二是认真开展网站监管,对网站栏目及政务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查看检查,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空白栏目、长久不更新栏目、信息公开不到位等情况出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实行制度监督;

二是全面公开,实行社会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在全国法治宣传日、“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月”期间,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力度不够大,政务信息标准化程度仍需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和规范性需进一步提高,载体专栏建设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文件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和回应,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2]30号)规定,2021年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住建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梳理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推动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和制定住建局日常管理制度、业务工作制度和相关专项制度等一系列机关工作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效促进机关作风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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