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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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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祥和公园东,电话:0474-69176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商都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商都县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8条,其中:党务公开信息发布6条、政务公开信息发布15财务公开信息发布7同时,转发了上级文件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及相关责任制度,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办事服务等事项,拓展了政务公开领域,畅通了政务公开渠道,极大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工作机制把牢信息发布内容的质量关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公开还不够经常;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更新水平有待提高;监督还缺乏力度等。上述问题通过不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 认真研究自治区、市、县对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结合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和我县政府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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