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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1-0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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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商都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商都县发改委,电话:691709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立足发改部门职能,围绕能源、粮食等领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各类工作动态信息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已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我委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及网上申请等相关内容,2023年度未接收到需依法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促进部门信息公开规范化,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相关程序要求。完善常规信息管理,联通信息公开的收集、审核、公示,保障公示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进一步提升部门政务透明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二是在单位内部设立公开公示栏,更新学习动态,跟进学习进程。

)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严格进行信息公开的审核,接受社会对公开信息的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及时。对部门重点工作进行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现阶段,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开信息范围不够全面,为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能,下一步,我委将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信息范围,强化公开信息管理,保障信息质量,增强信息公开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保持常态化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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