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商都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商都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扩大工作透明度、优化水利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紧紧围绕全县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水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小组成员具体抓,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及工作时限,并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数据录入、联系等工作。局领导多次就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考核,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要求,及时在县水利局门户网站公开相关政策信息,并通过各种途径为广大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水利政策解读服务、政策宣传工作,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一律按照“五公开一明确”的要求,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按照规定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拟办科室必须在信息形成后 20个工作日内报局办公室,经审查后由办公室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在局机关和行政审批中心窗口,设置了信息公开查询及指南发放点,主动为到水利部门办事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将水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水行政执法职能、依据、程序、处罚措施以及水资源费收取依据、标准、范围、减免程序等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一事一审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严格经过了保密审查。2019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需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不够强,解读范围不够大;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与群众交流互动不够密切。
2020年,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水利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加大透明度,做好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和更新维护。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照实际工作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制度的评估和完善。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力度。充分发挥政策解读专家作用,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增强解读针对性。做好水利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水利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四是不断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继续强化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力求及时、正确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都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商都县七台政府/镇政府左街水利局办公楼; 电话:691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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