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市民马宏远拨打本报热线0474—8288590咨询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政策。马宏远称,叔叔肢体残疾,他听闻残疾人家庭能申请无障碍改造以便利生活,却不清楚申请条件和具体改造内容。
带着马宏远的疑问,记者从乌兰察布市残疾人联合会了解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申请条件为:遵循本人自愿原则,户籍地与居住地均在乌兰察布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持有一、二级各类别残疾证),可申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申请需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书面申请。随后,相关专业人员会入户,依据残疾人身体状况、参与能力、家庭环境对无障碍的依赖程度以及个人意愿等,进行客观精准的改造项目和改造方式评估。在专业评估基础上,充分尊重残疾人及家属意见,组织技术人员制定无障碍改造方案。再根据困难重度残疾人意愿,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有关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按改造方案组织施工。旗县级残联会组织现场验收并签署意见,与申请人、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开展改造项目的满意度评价。
乌兰察布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无障碍建设指南》和中国残联的有关要求,改造围绕残疾人家庭出入口、卫生间、厨房、卧室等重点高频生活场地展开,结合残疾人自身状况、个性需求、家庭实际情况等,针对不同残疾类别确定改造内容,比如防滑处理、助厨改造、高差处理、安装扶手、电路改造、配置密码刀具箱、盲文语音燃气灶、盲文语音电器(电饭煲、电磁炉)等。”